EPA是雇主职位评估环节,不是申请人的省提名批准或联邦PR。

条件与适用范围

雇主、岗位、申请人类别、行业配额和开放时间要按现行指南判断。旧JAL术语、十日操作期限或某批配额不能脱离文件版本一概套用。

怎样核对自己的情况?

使用当前官方流程,核岗位职责、薪资、实际工作及相应语言经验资格;历史18天或10天案例只对应具体阶段,不保证未来流程同样快。

官方依据与适用日期

内容核对:2026年10月24日。统计、政策与个案结果应分别判断;办理时核对适用日期、真实材料及后续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