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-1B、EB-1A和EB-5属于不同路径,国籍占比不能推导个人中签概率,递交移民申请也不立即产生工作权。

H-1B与职业移民不是替代手续

H-1B是特定雇佣情形下的非移民工作类别;EB-1A、EB-5是职业移民类别。是否符合资格、是否有名额和是否获批需分别判断。统计中的国籍构成必须写清分母,不能直接转成个人获批率。

绿卡、工卡和居住义务

I-140或I-526E批准并不等于取得绿卡;I-485待审也不自动赋予工作授权。EAD、旅行文件、移民签证及永久居民资格应分别确认。定期短暂回美不能保证保住永久居民身份,州内学费和入学待遇另按学校及州规则判断。

官方依据与适用日期

内容核对日期:2026年10月24日。政策和审理安排可能变化,个案应按递交时适用规则及主管机关决定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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