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清正式居留类别
移民局官方申请清单名称为“经济自担型、通过定期存款申请的居留许可”,依据第191及192条等规定。它与合格投资者的定存类别不同,虽然都涉及银行存款,申请结果和办理阶段不能互相套用。
清单列明初次许可期限为两年,之后申请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永久居留。因此,“30万美元存款一步到位永居”并非准确的阶段说明。
定存和银行文件有哪些基本要求
官方清单要求存款在申请人名下,金额至少USD 300,000或等值外币,证明资金来自境外,银行属于巴拿马境内持一般牌照的银行;定存期限至少三年,并且无权利负担。
需准备银行关于定存金额及期限的证明,以及经银行认证的定存证书等文件。开户要求、资金流转和产品合同应在付款前核对,而不是只凭一张余额截图判断符合条件。
家属资金与个人材料如何准备
官方清单列明,每名家属需追加USD 2,000,并可通过当地银行资信证明佐证。具体证明方式应按案件和银行材料核对,不应一律简化成只要额外存一笔钱就满足全部家属条件。
还需准备护照、无犯罪及健康证明等适用材料。家属另涉及责任书、亲属关系和住址等文件;官方清单对成年家属还列有未婚及在读证明要求,应结合实际身份核查。
把两年许可、转永居和三年定存分开管理
两年期许可到期后的永久居留需要按规定另行申请。官方清单列明相应材料及部分免交项目,并增加申请人的税务无欠款证明等要求,不能将时间届满写成自动转换永久居留。
三年定存期限也不代表本金届时无条件自由取回。拟提取或调整资金前,应确认永久居留申请、银行合同及仍须满足的证明义务;该类别不宜套用合格投资者30个工作日的全流程承诺。